各管理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根据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方针,聚焦生育行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帮扶措施,解决广大群众在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引导人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倡导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二、重要意义
“生育关怀行动”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新的探索,是一项聚焦生育行为、造福于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社会公益性活动,是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选择,是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对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任务
1.关怀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要关怀独生子女及其父母伤残夭折的家庭、独生子女参军家庭,对这些家庭的主要成员遇到意外情况或难以克服的困难时,要积极开展救助活动,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在经济、精神、生育等方面给予援助。
2.关怀育龄群众生育健康。要关怀那些响应号召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群众,要从医疗、精神、物质等各方面给予必要的援助。要为育龄群众提供他们所需的生殖保健知识和咨询服务,对与生育相关的生殖健康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
3.关怀独生子女。要关心独生子女家庭教育,注重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道德意识、勤俭意识和正确的荣辱观,促进其全面发展,共同做好独生子女教育工作。
4.关怀女孩健康成长。要维护女孩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要继续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促进解决重男轻女、歧视女孩等社会问题,共同为女孩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
5.关怀计划生育工作者。要帮助因公受伤、遭受意外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为其排忧解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①对全镇“二女户、独生子女户、计生困难户”进行调查摸底。②调查村级现已享受的计生优惠政策情况。③查访、听取各方面对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意见和建议。
2.建立组织。成立“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吴见孙
副组长:孙佳海
成 员:程增发 申松青 金志仙 方 敏 叶兆寅
下设办公室(计划生育关怀基金管理办公室)
主 任:孙佳海
副主任:金志仙
成 员:包春女 竺丽华 张慧萍 方根姣 虞炳华
3.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村、企业计划生育协会阵地作用,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意义的宣传,在全镇形成浓厚的“生育关怀行动”的舆论氛围。
4.筹集冠名基金。走访有关村、企,落实生育关怀冠名基金800万元,充分发挥企业的责任心和参与度,自觉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和支持,扩大企业甚至个人成立各类计生公益金的积极性。
5.举行启动仪式。于2008年10月中旬在我镇举行全区“生育关怀行动”启动仪式。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