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白龙桥镇委关于建立村级纪检小组的通知
各管理处总支、行政村党支部:
为进一步强化监督,建立健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根据婺城区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和目标,各村已建立村级纪检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村纪检小组接受镇纪委和村党支部的双重领导。主要职责是:协助抓好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落实到位;对村“两委”的工作和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收集群众意见,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上级纪委反映情况;及时处理本村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件,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2、调整后的各村纪检小组成员要积极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各村要在“村务公开栏”及时公布组成人员名单及主要工作职责,镇纪委将对公布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3、各村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村级纪检小组工作顺利进行,使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2008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