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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

作者:省纪委、省监察厅 来源: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日期:2008-7-24 18:10:00
    为有效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省纪委、省监察厅于2004年8月19日发布我省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要求全省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日或公务活动中必须自觉遵守。
   
  这“四条禁令”为: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严禁中餐饮酒;严禁在办事、办证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
   
  “四条禁令”自发布日起实行。对违反“四条禁令”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告诫、扣发岗位考核奖、调离岗位直至辞退或纪律处分。